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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儿童七年拿永居?这些坑请注意!

英国是一个注重人权法规的国家,始终把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政府工作的重心。

英国的立法机构始终在一步步地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就如何给予在英出生儿童的身份这一问题上做到最合情、最合理。



从今年6月20日起,凡是在英国境内出生并居住时间满7年,就可以直接申请永居。拿到永居1年后,就可以直接申请加入英籍。


但有许多家长受到误导,认为一个在英国留学、生活满七个年头的孩子,即可满足申请英国绿卡的资格。


在本篇文章中,小编行将为大家详细阐述最近两天被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儿童七年永居”的法律政策与实质。

什么是“儿童七年永居”?



早于今年3月15日,英国移民局正式发布了最新的移民法修订案《Statement of Changes to the Immigration Rules: HC 1118》,其中对未成年人获得永居的条件作了一定的调整,并宣布新规于6月20日正式生效。



具体新规详情如下:


在英国出生的孩子满7年直接获永居


根据新规,自6月20日起,在英国境内出生的未成年移民申请人(父母均无永居身份,即使孩子也无任何护照),只要在英国住满7年便可直接申请和获得永居,永居满1年即可入籍。

也就是说,孩子在英国出生并住满7年,第8年即可获得永居。新政不仅免除了此前政策需申请Private Life签证并反复续签的麻烦,同时也大大缩短了获得英国永居的时间。



放宽非英国出生孩子拿永居的条件

根据新规,非英国境内出生的孩子,在英国住满7年后,可申请2.5年期的Private Life签证,期满再续签2.5年期,总计满5年(此前政策需10年)即可申请永居,同样永居满1年可入籍。


简单来说,即使不满足在英国出生的条件,但只要在英国住满7年,之后便可在18-24岁的年龄段间,通过“2.5+2.5”的Private Life签证申请永居


其中,在英国居住7年的时间内,孩子并不一定需要持有合法有效的签证,同时拿到Private Life签证后,有一定的居住要求(即单次离境天数不得超过180天,一次离境天数不超过550天)。

对于父母而言,上述两类未成年群体成功获得永居或Private Life签证后,如父母无任何身份,则可以监护人的身份,同样申请2.5年期的Private Life签证,并在期满后续签3次,满10年也可申请永居。



“儿童七年永居”政策针对主体


在解读上述政策之前,我们有必要先阐述一些“儿童七年永居”政策所针对的主体。

小编认为,“儿童七年永居”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父母双方在孩子出生时尚未取得英国绿卡或国籍的情况。

首先,父母中任意一方在孩子出生前就具备英国永居或英籍身份,若孩子出生在英国,出生即具备英籍。

其次,在相同条件下,若孩子出生在海外,根据现行的政策及父母的身份状况的不同,孩子具备申请英国永居或英国国籍的资格。上述两种情况自然不存在针对“七年永居”申请的讨论。

相反,如果父母在孩子出生时尚未取得永居,则孩子出生时即可申请与父母签证类型对应的家属签证(Dependent Visa)。

在这一背景下,孩子申请永居可以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主申请人的签证具备永居导向,那么孩子在父母申请英国永居身份时即可同时申请英国永居。


另一种情况为,如果父母目前持有的签证并不具备永居导向(如学生签证、毕业生签证、陪读签证、创业签证、全球商务流动签证等),则孩子可以根据上述条款申请Private Life签证,在满足一定条件后,通过Private Life五年路径或Long Residence十年路径再申请英国绿卡。


与旧法案的对比

在旧法案中,若父母未持有具备永居导向的签证,

对于英国出生的孩子,按人权路径申请英国永居时,需要通过申请10年永居路径的2.5年特许身份,来获得绿卡。


在这一过程中,孩子需要通过申请每期2.5年的特许居留生活在英国,之后再续签3次,满10年才可申请永居。


可以看到,对孩子来说,新条例不仅免除了不少续签麻烦,更是大幅缩短了获得英国绿卡的等待时间。


新政策的解读


对于出生在英国的孩子,正如法条所述,当孩子在英国居住满7年后,只要离境时间符合要求,递交的永居申请很大概率是可以通过的。

当然,即使出生在英国,孩子申请七年永居被拒的可能性依然存在。根据移民法Private Life附录13所示,移民官必须确信让申请人离开英国是违背常理的时候,才可以给予其永居身份,否则该申请将被拒绝。



举个极端的例子,如果孩子的父母持有高管与专家签证(原ICT签证)进入英国,孩子在英国出生。五年后,父母外派结束返回国内继续担任公司高管,而孩子转换成学生签证继续在英求学。满7年的时候,如果孩子通过“七年永居”途径递交英国绿卡的申请,该申请有可能无法通过,因为依照上述情形,移民官有理由认为,孩子的父母在英国境外有稳定的生活,孩子离开英国后权益不会受到损害,依然可以健康成长。


当然,就算出现上述情况,大家也不必担心,孩子完全可以继续申请学生签证,在居留满十年时,如果出入境符合要求,即可递交十年永居申请。


然而,对于未在英国出生的孩子,在英国居住满7年后,需要先申请2.5年的Private Life签证,并在持有该签证满5年后或在英连续、合法居住满十年后,方可具备申请永居的资格。


但在申请Private Life签证以及后续的永居时,进程往往会比想象得坎坷些。因为,移民局会考虑,如果不给孩子永居身份,孩子的权益是否会受到侵害。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儿童留学生在11岁之前进入英国读书,分别就读了小学和中学的课程,而孩子的父母在国内有稳定的工作。来英满7年后,他/她希望申请2.5年Private Life签证,然后申请英国绿卡。

在这种情况下,很明显,即使英国移民局拒绝了申请人的签证和永居申请,这名学生依然可以回国并与父母团聚,并开始新的生活。


在这种情况下,这名留学生的申请大概率会被拒绝,而拒绝的理由就是申请人与英国的联结不足,且离开英国并不会直接损害其权益。


相反,如果一名未满十八岁的孩子随父母持有签证进入英国,后父母申报难民或人权保护获批。在申请、等待审批或上诉阶段,孩子在英国生活满7年,后申请2.5年Private Life签证成功,并持有满5年


从案件的情况看,申请人与英国外的联结已经几乎没有,而父母也早已定居在英国,因此,这名申请人的英国永居申请大概率是会被批准的。

总体来说,这次政策的变化,主要还是针对人权类的签证,特别是持有人权签证的儿童。当然,移民法对于人权类永居申请的审理依然在于审视申请人与英国社会的联结。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成功拿到永久居留权之后,申请人的父母如果没有任何身份,则可以监护人的身份,以人权和家庭理由,申请每期2.5年的特许居留,之后续签3次,也就是满10年,即可申请永居。


因此,在评估“七年永居路径”的申请时,要关注孩子的父母的签证状况和身份状况,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而所谓“留学七年即可获批英国绿卡”的言论,是非常荒谬而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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